查看原文
其他

业内动态 | 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举办“辩护实践中对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办理刑事业务中的证据审查能力,促进新证据时代下辩护律师庭审技巧,8月12日,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特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教授开展《辩护实践中对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运用》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方式在郑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举办,由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中心副主任刘薇薇律师主持,郑州市160余名律师参与现场学习。

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刑事诉讼专业中心副主任  刘薇薇

左图:郑州市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  上官绪波

右图: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中心主任  冯振国


上官绪波和冯振国对潘金贵教授莅临现场讲课致欢迎辞。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潘金贵




潘金贵首先分析了鉴定意见证据的三个基本特性以及它的重要性。其次对部分辩护人在鉴定意见审查与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着重剖析。最后,潘金贵结合自己经办的典型案件,以实务结合理论的形式,向与会者提出对鉴定意见审查技巧。并以“防守反击、破你立我”八字箴言告诫律师要在新证据时代下提高对鉴定意见的重视程度,以锚定细节的态度和抽丝剥茧的分析来发挥鉴定意见在庭审中“一锤定音”的作用。

活动交流


授课结束后,现场律师就“参与鉴定人员的署名问题”“性防卫能力鉴定的审查要点”及“鉴定过程中附带移送侦查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红新


李红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随着检察官和法官业务素质的提升,律师更应提高审查证据的水准,借助此次合作契机,刑委会与教培委会将推出更多优质专业课程。希望全市律师,能珍惜学习机会,打磨办案技艺,成为优秀的辩护律师。


会议现场


此次专题讲座不仅吸引了广大郑州律师参与现场学习,线上收看量更是达到8300人次,点赞量达到3.78万余次,极大的惠及了我市乃至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获得了线上、线下听众的广泛认可,专题讲座圆满结束。


会后合影留念


E N D

主办 | 郑州市律师协会

承办 | 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郑州市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

协办 | 郑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中心、

郑州市律协律师学院


供稿 | 刑事专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

编辑 | 秘书处宣传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郑州市律师协会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